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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核电:关于开展2019年第六期 (昌江核电)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 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第六期
(昌江核电)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昌江核电:
为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通知精神,确保每个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等规定,结合全省消防安全实际情况,海南清大东方消防学校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全省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及个人。
二、报名条件:
初中以上学历证书
三、鉴定时间:
1、理论知识统考时间:2019年3月24日;
2、技能操作考试时间:理论及实操培训结束后,按国家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命题,由海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技能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待定)。
理论试题共200道题,每题0.5分,其中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考试时间100分钟,采取闭卷笔试。
四、报名及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4日止,全天均可报名。
1、线上报名:通过海南清大东方消防学校网站进行网络报名(http://www.hnqddf.com/)进入→开班信息→在线报名;
2、线下报名:报名地点为海口市龙华区长堤路爱力大厦A座10楼;
3、联系方式:康老师18976975330麦老师15798923393、黄老师18689519288、陈老师13617582951,苟老师:13627558257。
4、培训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7日(理论培训时间);实操时间待定
5、报到及培训地点:昌江核电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初级鉴定费265元/人,培训费:2500元(含教材和资料费),合计:2765元;
2、缴费方式:现金缴费及通过二维码扫码付款或银行转账,开班期间统一发放发票;银行转账的学员,开班前务必拿转账凭证原件到报名点开取发票。
收款单位: 海南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账号: 4605 0100 2936 0000 0169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海口友谊支行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照片2寸4张蓝底(同时提交照相时留存的电子照片)。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授课时间及安排遵守当期培训班的课程表执行;
2、开班当天,统一发放教材。领取准考证必须凭培训费及鉴定费发票原件,持有准考证才具备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