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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干货 | “防火墙”与“防火隔墙”知识点辨析

时间:2023-07-03 11:07:34  浏览:727次

在备考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时,大家都知道建筑防火部分是重中之重,在这一部分知识中,大家最常接触到的两个词就是“防火墙”与“防火隔墙”。虽然这两个词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还是有很大不同的,特别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希望通过以下总结,可以帮助大家将两者能够清晰的者区分开。以下总结以供参考:

一、定义不同

1、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建规》2.1.12)。

2、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建规》2.1.11)。

二、使用位置不同

1、防火墙主要用于防火分区的分隔和防火间距不足时采取的措施之一,防火墙上的门、窗、洞口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防火隔墙主要用于同一个防火分区中,特殊功能房间的分隔,比如设备用房之间,管井之间,建筑中不同的区域之间等。

三、构造方式不同

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而防火隔墙却无此要求。

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而防火隔墙直接设置在不燃性楼地面上即可。     

2、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O.5m以上;而防火隔墙只要隔断至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即可。

3、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O.4m以上;而防火隔墙构造至外墙内表面即可。

4、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而防火隔墙在采取一定的防火和阻火措施后,可让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排气道穿越。

四、耐火极限不同

1、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甲、乙类厂房,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而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按其设置位置不同,分为1.00h、2.00h、2.50h和3.00h。

2、防火墙采用甲级防火门;而防火隔墙采用乙级或甲级防火门。

3、另外规范中3.3.5条规定“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其中提到了防爆墙,那么什么是防爆墙?防爆墙是为在墙体任意一侧受到爆炸冲击波作用并达到设计压力时,能够保持设计所要求的防护性能的实体墙体。防爆墙的通常做法有:钢筋混凝土墙、砖墙配筋和夹砂钢木板。防爆墙的设计,应根据生产部位可能产生的爆炸超压值、泄压面积大小、爆炸的概率,结合工艺和建筑中采取的其他防爆措施与建造成本等情况综合考虑进行。

外小编将《建规》中关于不同建筑、场所防火隔墙的要求汇总如下

(一定要牢记,每年必考,建议收藏或分享!)

1.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2.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3.建筑内设置中庭时,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4.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防火隔间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13条的规定; 

5.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 

6.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7.剧场、电影院、礼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8.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0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含剧场、电影院)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9.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10.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11.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12.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3.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14.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5.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16. 剧场等建筑的舞台与观众厅之间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舞台上部与观众厅闷顶之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舞台下部的灯光操作室和可燃物储藏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电影放映室、卷片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观察孔和放映孔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17.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附设在建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18. 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

1)甲、乙类生产部位和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的部位;

2)厂房内有明火和高温的部位;

3)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

4)民用建筑内的附属库房,剧场后台的辅助用房;

5)除居住建筑中套内的厨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厨房和其他建筑内的厨房;

6)附设在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 

19.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20.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间,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1.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确需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22.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3.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4. 具备连续清灰功能,或具有定期清灰功能且风量不大于15000m³/h、集尘斗的储尘量小于60kg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可布置在厂房内的单独房间内,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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