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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干货 | 防烟系统知识合集

时间:2024-02-29 17:06:11  浏览:900次

一、什么是防烟系统

通过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火灾烟气在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内积聚,或通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阻止火灾烟气侵入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的系统,防烟系统分为自然通风系统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二、布置具体位置及送风口的形式


1.一般布置在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三合一前室、避难层(间);

2.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楼梯间应设置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


三、什么时候用自然通风系统,什么时候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针对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公共建筑、工业建筑>50m,住宅建筑>100m,不管满足不满足自然通风,都是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没有特殊!


2.针对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需要分下面情况了,我们一一讲解:

(1)楼梯间,前室都满足自然通风

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就可以认为满足自然通风?

①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②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

③避难层(间):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不应小于2.0㎡。

(2)楼梯间、前室都不满足

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系统。

(3)楼梯间可不设防烟系统的情况(前室自然通风需要大口或几个窗户)

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①采用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

②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 ,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

(4)楼梯间设置自然通风系统(前室设风帘)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5)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前室一个门可不设防烟系统)

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6)针对有裙房的规定

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地下部分防烟系统的规定

(1)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3)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且地下部分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注: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4.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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